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驻青各单位,县建投集团: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62号)和《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措施实施方案>细化措施清单的通知》(池政〔2022〕23号),结合青阳实际,制定《青阳县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措施实施方案>细化措施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阳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4日
来源:青阳县创建一流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图文编辑:朱文睿
责任编辑:汪奇
审核:杨亮
青阳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