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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青阳县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紧急通知
时间:2020/01/25     热度:19564次

关于启动青阳县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一级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1月24日,省、市相继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形势,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一级响应要求和相关工作预案,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要全面做好各自辖区内“近期在武汉居住、有武汉旅游史、接触过武汉发热或咳嗽患者”人群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登记和及时报告工作,确保不漏一村一户一人,切实找准并切断传染源。


二、县域内A级以上景区、宗教场所、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馆、影剧院、互联网营业性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等公共活动场所全部暂停对外开放。


三、全县所有节庆活动、各类人才市场集中现场招聘活动、各类培训全部暂停。


四、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做好通风消毒并且尽量缩短服务时间。


五、餐饮企业同一空间内三十人以上聚餐聚会暂时一律取消。


六、活禽交易市场暂时一律关闭,依法打击野生动物交易行为。


七、汽车站、码头等交通站点全部实施体温监测、通风消毒、出入人员必须配合检测体温。


八、各医疗卫生机构、车站、高速入口等单位一线工作人员,以及交通工具、商场、餐饮、理发店等密切接触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戴口罩上岗和其他必要的防护制度。


九、做好物资和力量准备,全面保障急需的治疗药物、诊断试剂、防护用品、消杀药品等物资,储备社会生活必需品,打击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等行为,保证商品供应和价格平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十、对不配合居家隔离、观察监测,在医疗机构不服从统一管理的患者及家属,以及不服从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有关人员,一律强制执行。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立即同步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原则,全面落实本通知精神和本地本部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确保疫情防控有力有序有效,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青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