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影像
服务
“青”力服务
青阳县四举措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
时间:2022/05/23     热度:10839次

推进保函应用,盘活企业资金。全面落实政府采购项目一律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政策,积极鼓励供应商以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供履约担保。今年1-4月份,进场交易项目累计使用电子保函投标企业家数573家,占同类项目总投标企业家数的46.25%,累计盘活企业资金1.24亿元,实现了“降费、提速、减负”的改革目标。

交易一网通办,提供高效服务。融入以区块链技术打造的全省统一市场主体库,实现全省范围内多数字证书(CA)互认,真正实现“交易不见面、服务不掉线”。常态化开展“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依托互联网+云平台直播技术,做到开标过程全程直播、实时监控、全程留痕、数字见证,实现网上开标场景全程动态呈现,开标时长由2--3小时缩短至10--30分钟。同时,优化交易流程,利用数据关联技术推进流程再造,异议(质疑)“在线办”,投诉“在线提”,中标(成交)通知“在线发”,交易档案“在线存”,提高了项目交易效率,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阳光”、“透明”。

预留采购份额,支持企业发展。对采购预算在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对超过前述金额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得低于60%。同时,积极推行预付款政策,鼓励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文件中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中小微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到50%以上,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采购合同预付款比例最高可达100%,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降低交易门槛,筑牢安全防线。在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鼓励采购单位将自行采购的60万以下的建设工程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采用在线小额直接发包的方式或者以政府采购方式进行交易。同时,督促代理机构严格执行防疫规定,积极引导招标(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网上办理业务,落实交易现场两码查验,有效降低交易现场疫情传播风险。


来源:青阳县创建一流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图文编辑:朱文睿

责任编辑:汪奇

审核:杨亮

青阳县融媒体中心